
是的,您可以对已出售给催收机构的债务提出异议。 《公平债务催收法》(FDCPA)赋予您在认为债务信息有误时提出异议的权利。 为此,请向催收机构发送书面异议,理想情况下应在收到其验证通知后的 30 天内发送。催收机构必须停止催收活动,直至向您提供债务的书面证明。
如何对债务提出异议?
提交书面申诉: 请以书面形式联系催收机构,对债务提出异议。
请在30天内完成: 在收到初始验证通知后的30天内提出异议至关重要。 如果您这样做,催收机构必须停止催收活动,直到他们核实债务为止。
使用挂号信: 请以挂号信方式寄送,并要求回执,以便有收款机构收到信件的证明。
请说明您的争议: 请在信中明确说明您对债务有异议,并要求核实债务情况。
保留记录: 请务必保留信件副本和回执,以作记录。
接下来会发生什么?
讨债公司必须核实: 催收机构必须停止一切催收活动,直到他们向您提供债务的书面证明。
核实工作可能包括: 核实材料可以包括原始账单的副本,显示原始债权人和欠款金额。
如果验证信息未送达该怎么办: 如果您没有收到验证信息,您可以向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(CFPB)提出投诉。
如果你仍然不欠债该怎么办: 如果您仍然不相信这笔债务是您的,请向催收机构提交另一份书面异议,如果您怀疑身份被盗用,